「Martha and the Vandellas」是一支美國的靈魂樂和節奏藍調樂隊,成立於1960年代,以其充滿活力的音樂和獨特的風格而聞名。樂隊的主唱是瑪莎·里維斯(Martha Reeves),他們的音樂風格融合了靈魂、流行和福音音樂,並以其強烈的旋律和節奏感著稱。這支樂隊的代表作包括《Dancing in the Street》、《Heat Wave》和《Nowhere to Run》等經典歌曲,這些歌曲至今仍然受到廣泛喜愛。
通常指一組音樂家,他們一起表演和創作音樂,涵蓋各種音樂風格。樂隊可以是小型的,如四人組,也可以是大型的,如管弦樂團。樂隊的成員通常會分工負責不同的樂器或聲音角色,並在音樂創作中協作。音樂會和現場表演是樂隊展示其音樂才華的重要場合。
例句 1:
這個樂隊在音樂界非常有名。
This band is very famous in the music industry.
例句 2:
他們的樂隊將在明天的音樂節上演出。
Their band will perform at the music festival tomorrow.
例句 3:
我喜歡聽這個樂隊的舊歌。
I love listening to this band's old songs.
泛指一組人,特別是在音樂領域中,指一組音樂家或表演者。音樂組合可以是男女混合的,也可以是全男或全女的,並且可以涵蓋多種音樂風格。這個詞也可以用來描述其他類型的團體,例如舞蹈組或戲劇組。
例句 1:
這個音樂組合的演出總是充滿活力。
This music group always has energetic performances.
例句 2:
她是這個音樂組的主唱。
She is the lead singer of this music group.
例句 3:
我最近發現了一個新的音樂組。
I recently discovered a new music group.
這是一個較正式的用語,通常指一組音樂家共同演奏音樂,可能包括樂器和聲樂。這個詞可以用於描述各種音樂形式的表演,從小型的室內樂團到大型的交響樂團。
例句 1:
這個音樂合奏團在本地非常受歡迎。
This musical ensemble is very popular in the local area.
例句 2:
他們的音樂合奏讓人印象深刻。
Their musical ensemble left a strong impression.
例句 3:
這個音樂合奏團的表演非常專業。
The performance of this musical ensemble was very professional.
指專門演唱歌曲的人,可以是獨唱者或合唱團成員。在音樂界,歌手可以專注於各種音樂風格,包括流行、搖滾、靈魂、爵士等。歌手的表演風格和聲音特質對他們的成功至關重要。
例句 1:
這些歌手的聲音非常動人。
These singers have very beautiful voices.
例句 2:
她是當前最受歡迎的流行歌手之一。
She is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pop singers right now.
例句 3:
這些歌手在音樂會上表現得非常出色。
These singers performed exceptionally well at the concert.